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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诉通道:赶集网现虚构企业假招聘真骗钱

  小覃是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大一在读学生,寒假期间他来到南宁市,打算找一份兼职工作。他在赶集网“南宁兼职”栏目看到“广西南宁市红海商贸公司招聘兼职抄写员”的信息,其中称抄写的内容为、产品说明书,工资为40元/天至80元/天。小覃对这份工作颇感兴趣,便到该公司应聘。

  小覃回忆说,经过简单交流,对方同意聘请他为该公司抄写员,并与他签订了一份劳动协议书,其中小覃每天要抄写30份资料,该公司按3元/份计酬,7天结算一次工资。同时要求在抄写过程中“用正楷字,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抄写,不允许涂改,不允许找别人代抄,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否则,所抄写作废无效”。签订协议书后,小覃向该公司缴纳了120元的金,领取了一份需要抄写的资料。回到住处小覃发现,该资料有1800多字,如果按照正楷字抄写、不出现一处涂改的线个小时,全天不吃不喝不睡觉,他也无法完成30份的抄写任务。他致电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方表示,双方已签订劳动协议书,如果完不成任务,其缴纳的120元金不予退还。小覃说,他的感觉是遇到了骗子。

  广西财院大二学生小陈与小覃有着同样的。寒假期间,她在南宁市易达工贸有限公司找了一份抄写员的工作,签订劳动协议书的时候对方让她缴纳200元金。第二天同样感到的她找到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回金,对方以已签订劳动协议书为由退款。

  根据两位学生提供的线索,相关人士近日登录赶集网,在该网站南宁站“南宁兼职”栏目里,看到标称为广西南宁市红海商贸公司、南宁市易达工贸有限公司、南宁市斌祥集团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南宁市科达集团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南宁市昌盛集团股份责任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招聘抄写员。这些公司发布的招工信息内容大同小异,对应聘者几乎没有设置多少条件,只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即可,工资每天40元到80元,且提供“三险一金”及培训等待遇。

  这些公司线日南宁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科科长尹学兵告诉相关人士,经过查询,上述公司均没有在工商机行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属于虚构。尹学兵同时表示,按照《公司法》的,我国只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责任有限公司”的说法,上述公司中有3家仅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其名称为虚构的。

  为了调查这些“公司”是如何实施的,1月29日,相关人士先后致电上述5家公司,发现其中4家公司的联系电话虽然不一样,但从声音来判断,接听电话的人似乎是同一女子。由于相关人士是用同一号码拨打这4家公司的招工电话,可能引起了对方怀疑,拨打最后一家公司电话时,对方直接表示不招人了。

  1月30日,相关人士找到一位在读大学生,向他介绍了有关情况,请他以求职者的身份与上述公司中的南宁市昌盛公司进行了联系,对方要求其第二天去面试。

  相关人士发现,该公司提供的面试地址,与上述小覃同学应聘公司的地址是一样的,均为南宁市人民东158号C座704房。1月31日,面试回来的大学生向相关人士介绍说,其应聘过程与小覃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在对方要求缴纳120元的金时,他以没带够钱为由。他还告诉相关人士,该公司的办公条件简陋,除了两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外,没有看到其他设备。

  相关人士了解到,在上述虚假招聘中,者以在读大学生居多,行骗者每次骗取的金额在100元至400元之间。知道后,求职者要想拿回被骗钱款不容易。1月31日,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相关人士,近期该部门也接到不少此类者的投诉电话。多数情况下,行骗者收钱后不开具票据,加上其经常变换地址,致使者在时陷入被动。

  该人士还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金等费用,也不得与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多数求职者和在校学生对此缺乏了解。

  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万峰告诉相关人士,通过发布虚假用工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求职者的钱财,其行为涉嫌诈骗。求职者在发觉骗子公司的真实意图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由职能部门追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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