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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勇田汉族:我国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诠释与演化

范勇田汉族:我国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诠释与演化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把人及其发展视为教育所追求的中心和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教育目的的彰显,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在以人为本教育目的的内涵阐释上仍是各执一端,还未形成统一的定论。因此,诠释并演化我国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发展路径,对于深刻理解我国教育目的中“人”的属性和在实际中开展幸福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教育目的的人本内涵就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发展”为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内涵孕育了人发展的萌芽,在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在尊重和关爱学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会属性和个性。同时,“以人为本”教育理念旨在帮助学生在认识世界、适应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世界,实现自身价值。追求个性的发展和主体性的发挥,从而获得幸福感,达成幸福生活,是每一个学生的理想追求,也是教育自身价值的回归。

  “以人为本”的内涵十分丰富,研究者在探讨人本教育目的内涵的同时,也依据教育的规律制定出教育目的。教育的首要目的是使受教育者成为人,继而成为什么样的人,最终探索出教育如何影响人的日常生活。遵循着这一路径变迁,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诠释也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它旨在促进受教育者生理、心理和精神文化上的发展,满足他们的各项需要,确保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顺利成为人,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和前提。但对“人”的概念的解读纷繁多样,在教育过程中始终无法确定要培养何种“人”,因此也相继出现了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人和建设者”、“公民”以及“人才”等教育目的。但这些教育目的的提出往往忽视了人是一个整体,他具备方方面面的特征和能力,而只是一味地将受教育者作为一种手段来培养,注重人单方面能力和素质的训练,势必会导致教育的片面化和功利化。正如扈中平所指出的,教育目的是培养“人”,相对于其他教育目的来说,它更具终极性、普适性和丰富性。其次,在确定教育是培养人的质的规定性的基础之上,只要满足了个体发展的需要,人本教育目的的内涵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它逐渐侧重于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要求教育不单单要培养人的主体能力,也要关注人的当前发展,更要注重人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第三,在教育中真实地感受幸福、体验幸福,在幸福中切实获得教育乃是人本教育目的的第三重内涵。当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局限在促进人的主体能力发展和外在价值的实现时,它始终无法突破教育目的的本真意义。因此,只有将教育目的确立为培养幸福的人才是终极价值理念的教育,教育也就成为了人幸福的源泉和保障,而人的幸福则是教育的目的和动力。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诠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主体性发展论、价值实现论和幸福生活论三者共同构本教育目的内涵。其中,主体性发展实则是人的本性、个性的发展,它包括主体意识、主体能力以及主体人格的发展;价值实现论是在此基础上关注人的外在能力的形成和价值实现,指出人们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价值;融合主体性发展论和价值实现论,幸福生活论则是人本教育目的内涵的第三层诠释,指出幸福生活乃是人们的终极追求,也是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价值诉求。三者循环往复,相互改进和完善,共同构成了教育目的的人本内涵。

  我国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演化路径日趋合理,从主体性发展论至幸福生活论,每一阶段都是对上一阶段理论的吸收和完善,从而架构出完整的演化路径。因此,深入分析每一阶段教育目的的人本内涵对于把握其整体演化过程至关重要。

  主体性是一个哲学概念,它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的根本属性和本质特征,而这些本质属性只有通过后天的社会实践才能获得。传统的教育目的论,无论是个人本位的自然发展观,还是社会本位的工具观,都没有把人作为主体来培养,也没有发挥人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因此,主体性发展主张教育要回归到人的培养上,保证个体生命的成长,满足其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能力和自身精神文化的追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和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的“主体性问题”成为当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生长点,弘扬人的主体性已成为新时代的呼声。然而面对传统教育中工具性教育目的盛行、灌输式教育大行其道等问题,我国教育界仍然存在“主体性缺位”现象,人的主体性发展一直受到忽视和抑制。因此,众多学者在此背景下提倡“主体性教育”,以促进教育目的朝着有利于发挥人的主体性方向发展。王道俊进一步提倡“主体教育论”,主张把培养学生主体性的最高任务上升到教育目的的高度,注重受教育者主体性品质的形成,不仅使受教育者能充分地认清自身和外部世界,也能准确地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据此,人的主体性发展主要分为主体意识、主体能力和主体人格三个方面。

  教育的目的起初是使人们获取生产技能,避免猛兽攻击,能够顺利地生存下去。主体意识作为人的一种自觉性意识,主要指个体对于自身主体特征的感知,包括个人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等。因此,有学者指出,学生主体意识的强弱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学生主体对自身发展的自知、自控、自主的程度,从而决定着其主体性的发展水平。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形成主体意识,主体意识是个体生命成长的基础。只有促进个体生命的成长,使其具有主体意识和主体人格,教育目的才能够得以开展和实现。儿童只有在充分的自由生长中,在个性化的教育中,其主体性才能展开。

  在社会生活中,个体必然需要通过学习各种知识,提升自己的能力适应社会生活。人的主体能力的发展正是以人为本教育目的内涵的体现,能力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知识的掌握和生存技能的获取。其中,创新能力是主体能力的核心,既包括主体通过试验性探究科学性摸索,实现对外部事物的改造或替代,推陈出新,从而产生创新之物,也包括对自身的内部革新,在改造外部环境的同时,不断反思本身,实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以此达到对自身的超越。创造能力是个人主体的最高表现,也是主体性的灵魂。主体能力的发展是让每位学生既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主动获取知识和技能,也成为自身发展的主体,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提升自身的主体能力。

  传统教育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忽视学生的个性成长,强调讲授和灌输、忽视交往和活动。在教学过程中把学生当作客体的人,抑制了个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生长,造成了学生人格的“畸形”。然而,教育目的的根本宗旨和终极追求指向人的发展,是人的心灵的塑造和生命样态的完善,它必然要求在教学中采用对话和理解的方式,充分尊重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主体人格的完善。

  尽管主体性教育理论摆脱了传统工具性教育造成的弊端,在教育中更加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发展需要,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主体—客体”地位并未发生改变。教育的过程涉及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内容,如果只注重发展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必然会导致两者间的二元对立,教育活动也无法有效地衔接与开展。因此,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亟需一种更有生命力的理论来指导。新的教育理论不仅不能否定主体性教育目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体性,使之从单一的主体性转换到交互的主体性。价值实现论正符合这一发展趋势,它既是主体性教育论的一种延续,也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创新,它把促进主体发展、自我实现作为一种手段或方式,而非主体性教育论看待的结果,更加强调主体的共在性,摒弃“主体—客体”的二元对立,把教育看作主体间的交流与互动,认为教育过程是交往实践的过程,主张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实践主体。

  价值哲学认为价值是客体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而价值实现则是这种属性作用于主体的过程及结果。人们活动的最终归宿不在于价值,而在于价值的实现,人们活动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价值。全面发展是价值实现的前提,自我实现是价值实现的方式,而现实与未来相统一则是价值实现的最终目标,三者互通互融、有机统一。

  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说是一种符合现时代要求的教育理念,它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全方位发展。它以马克思的全面发展学说为依据,以此强调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也只有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获得充足的发展,学生才不会陷于应试教育的陷阱中,才会在获得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享受快乐和幸福,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因此,我们应当摒弃传统二元对立的教育目的观,摆脱工具主义对教育目的的羁绊,寻求“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融合,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基本目标。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在熟练掌握课本知识的同时,进行知识迁移,用以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让每个学生具备完整的素质结构,做到身心和谐统一,成为“知、情、意、行”全面发展的人。

  教育的目的应定位于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在引导受教育者主体性发展的同时,创造条件让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命潜能,实现生命价值。价值实现论在促进人的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的完善。自我实现是价值实现的方式,自我实现不仅需要主体能力的发展、主体人格的完善,更是在此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实现人的完善。这种完善不单是主体性的完善,它更加倾向于通过自身主体性的弘扬、独特性的彰显引导人们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教育与生活本是两个独立的领域,要想实现自身的价值,必须学会从教育领域延伸至生活领域,学会在生活中体验教育,理解教育生活的意义,探索教育生活的真谛,使教育成为人的生命意义的彰显,努力让更多个体在相互交往和实践中完善自我,实现生命价值。

  确立人本教育目的内涵不仅要关注人的发展方向,更要把握时代精神。作为社会历史的个人,要把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有机结合起来,从学生的现实性出发制定教育目的,从学生发展的可能性着眼确立教育目的的内涵。反对将主体性发展作为人本教育目的的内涵而忽视教育目的对人的未来发展的质的规定性,实现历史主体、实践主体和现实主体的有机统一。人的成长与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因此,教育必须要具备前瞻性。教育目的不仅要体现教育的现实价值,而且应体现教育的未来价值。实现个体和社会的价值,不仅需要教育目的关注现实需要,更要关注未来发展。教育的目的在教育过程之中,它追求的是教育中人的发展、完善。张楚廷认为,教育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给人以更多可能性发展和丰富可能性。可能性发展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更需要我们关注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完善地进行价值创造,获得最大价值。

  价值实现论虽然弥补了主体性发展的不足,但在实践中,这种教育目的的内涵容易沦为达成个人目的或社会目的的工具和手段,失去教育的本真意义,造成价值反转,出现价值的异化,产生不幸福感。因此,人本教育目的的内涵需要重新定位,寻找一种在理论上富有远见、实践上切实可行的教育理论。幸福教育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的。金生鈜提出幸福并不是快乐,教育只有引导人过有价值的生活才能促进人的幸福,才能实现人的自身价值,让人获得美善生活的能力和幸福德性的品质。

  幸福生活论是主体性发展论和价值实现论两者的有机融合,不仅强调人的主体人格的形成、外在价值的实现,更加突出教育目的的终极追求——实现人的幸福生活。幸福通常是指人们主观的心理体验和客观的自我享受,它既包括生理上、精神上的幸福,也包括生活上的幸福,生活幸福是身心幸福的表现。因此,幸福生活是幸福的核心,也是教育目的的最终指向。马卡连柯曾指出:“我们的教育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培养能够最有效地参加国家建设的那种具有创造性的公民,我们还要把我们所教育的人变成幸福的人。”幸福教育逐渐被大众认可和采纳,人们都希望通过幸福教育实现教育目的。幸福教育就是把幸福视为最核心的价值理念,在教育中更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在获得基本能力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学生幸福感的获得,让他们在教育中享受幸福。

  教育何以能关涉人的幸福,这是一个关键性问题,教育不仅能改善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外部发展条件,还有助于提升个人的幸福能力。扈中平指出,不论是从教育本身所蕴含与潜藏的幸福元素的意义上讲,还是从人们可以赋予教育过程幸福元素的意义上讲,教育自身都可能是幸福的。幸福生活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个体在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接受幸福教育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和感受到的。因此,体验幸福是幸福生活的起点,它迫切要求人们从专注于自身的发展转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超越知识,面向生活和意义,学会体验生活的乐趣,使每个人都能够幸福地生活,让每个人都能在生活中体验幸福、享受幸福。

  教育是提升生活质量的必要准备。幸福教育中的“幸福”是一种教育理念和价值,而非操作方法,它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对于学生的影响是直接和间接的有机结合,教师不仅要以自身的价值观、职业观和世界观引导学生接受教育,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成为一个幸福的人,通过自己来传递幸福观念,营造一种幸福的文化环境,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有幸福土壤的滋润。在教育过程中,不同主体对于教育目的的理解也不相同,因此,有学者提出,整合多主体教育目的必须以各主体对幸福的理解为着眼点,以“共同利益”和“互惠互利”为基点,共同打造过程幸福。孟建伟指出,“所谓幸福教育,就是一种将幸福视为最核心和最终极价值理念的教育”。幸福教育是目的与方式的统一,它让人们在教育过程中追求幸福、获得幸福,也让人们在幸福中体验线.幸福生活的达成:人格完善

  扈中平认为,教育目的必须高度关注人的发展、人的完善和人的幸福,这应该成为教育始终如一的信仰。人格完善既是主体性发展的最终结果,也是价值实现的前提,更是幸福生活的最终归属。个体只有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追求幸福生活,完满人性的发展是人格完善、均衡发展的结果,必须在对个体积极的引导中不断开拓和深化发展,才能做到的完美统一。人格完善是个人幸福的前提,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的人格完善、个体的幸福获得都离不开社会发展,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个体在实现自己幸福的基础上,更要致力于社会服务和发展,而社会的发展又是以个人幸福为目的,以此实现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共生共荣。因此,个人只有在人格完善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幸福生活。人格完善实现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和谐统一,它不仅保障了幸福生活的达成,同时也是幸福生活的最终归属。

  教育目的必须高度关注人的发展、完善和幸福,这是教育目的的永恒追求。人本教育目的内涵指向下的“人”是具体的、活生生的、完整的人,这就必然要求我们不能只关注教育的社会价值,而忽视教育对每个人在社会生存、发展和实现人生价值和幸福生活的意义。教育目的人本内涵的演化研究能使我们重新确立教育目标,全面把握教育目的中“人”之属性,对于完善课程目标体系、营造富有生命力和想象力的教育情境、进行幸福教育也具有指导意义。

  基于“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的二元对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摆脱了工具理性的束缚,实现了二者的融合,并以此为出发点,科学地制定教育目标,把人培养成完善的个体。教育是人类的造物,人也是教育的产物,教育的根本是培养人的活动,只关注教育与社会关系的教育注定是浅薄的教育、片面的教育。人本教育目的将“人”作为教育目的的核心,不仅关注人的主体性发展和自我实现,更注重主体间的交往和与世界的对话,即教育是为了让人与世界互动,与自身之外的一切事物沟通,并在此指导下,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和全面发展,让人获得精神的唤醒、潜能的激发和内心的敞亮。

  对“人”的理解包括三个方面:人类、群体(如民族、国家、社会、团体等)和个人。教育目的不单是促进个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强调个体价值的实现,而要实现从单个的人、抽象的人到完整的人、具体的人的转变。鲁洁早就提出“人”的观念要实现从单子式个人走向世界历史性个人,逐步从个体的发展走向群体的发展,逐步从地方性的发展走向世界性的发展。人本教育目的有助于“单向度的人”的转型与发展,把人从狭隘的功利和世俗的羁绊中解放出来,把人从依附、盲从和定式中解放出来,把人从传统、压力以及本能的束缚中释放出来,给予他们一种无声的感化和陶冶、唤起心灵共鸣和思维共振的教育,培养学生敏感的心灵、丰富的体验和细腻的感受,这才是完整人的教育所需要的。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指导教育工作的根本方针,也是进行课程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课程的核心价值应当体现对人的重视,不仅要使人成为主动创新的人、完整的人,更要通过课程学习完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人本教育目的的内涵指导我们在课程设计时要立足于学生,并以此为基点使学生成为幸福的人。在课程目标建设方面,要实现科学与人文并举,促成知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高度统一,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能够具备人文关怀,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并让每位学生都能够获得全面的发展。此外,人本教育目的的内涵也指引着课程体系的变迁路径。一方面,课程内容要考虑学生的兴趣、生活和要求,帮助学生获得主体性发展和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更要通过开设丰富的选修课程、体验课程和认知课程以及情感课程综合在内的“合成课程”,让学生对课程有充分的选择权,以满足不同学生发展的需要。总之,要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既能获得知识、体验幸福,也能实现自我价值,成为人格完善的人。

  人本教育目的应定位于培养人,在教学方式上主张摒弃传统的、陈旧的课堂教学模式,打造生命课堂,让课堂成为一池生命成长的清泉,让人沉醉于其中,在此领悟生命的意义,聆听生命成长的节奏。叶澜提倡“让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就旨在改革现有毫无生气的教学,恢复课堂本该具备的活力与生命力。众多教育工作者也要努力营造一种具有生命力的教育情境,在此情境中,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自主的尊严,感受到存在的价值以及心灵成长的愉悦。只有在这种教育情境中,才能够关注到个体的自然生命,让个体领悟到永恒的幸福,并能够丰富个体的精神生命,使个体感受到真正的幸福。有意识地引导个体通过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教育过程中以参与求体验、以创新求发展,创设有利的客观条件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和情感的需要,创造一个幸福的世界。雅斯贝尔斯曾指出:“教育活动关注的是如何将人的潜力最大限度调动起来并加以实现,以及人的内部灵性与可能性如何充分生成。”幸福教育正是这种回归人性的教育,它顺应了教育的本真意义,关注学生的生命成长状态,以人性为教育的出发点,引导学生追求的至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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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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