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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店买发热、咳嗽药品要登记

刚刚,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组织全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一项信息登记工作,在药店买发热、咳嗽药品要按规定登记信息。

据悉,这是为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全面排查发烧咳嗽患者,有效控制感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省医保局负责人强调,各地医保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报送数据信息。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医保部门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数据,每天定时报送省医保局和当地防控部门,同时做好人员信息的保护工作。

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督促和指导,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内容,对不按规定填报信息的定点零售药店,责令整改,视情况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直至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王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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